投资需要还么?

桂腾雷桂腾雷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概念——我们生活中常说的“还债”和法学意义上、金融领域里讲的“还款”不是一个概念。 “还”有返还、偿还的意思。其中,“偿”字表示归还本金(如偿还贷款);而“还”字还表示付清款项并解除合同关系(如还清欠款、换回抵押品)。可见在一般情况下,“还”多用于借款合同关系的终结,“偿”则更侧重于付款义务的完成。

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偿”也可以表示“还”的意思,如《合营企业法》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合营企业投足资本金或者补充资本金,以取得按股分红或股份增值的收益,并承担违约责任……”这里,股东“投入”的资金就是其“应得”的收益,所以用“偿”字表明股东享受收益的义务,这实际上是用“还”字表达了一种给付金钱义务的法律效果。

从法律角度讲,投资(即出资)是设立公司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支付报酬的方式;而还款则是债的清偿方式之一,是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返还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权利。就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而言,二者属于截然不同的范畴。但是,由于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形式通常是货币资金,而在现实生活中,投资人往往也需要以货币资金方式来认缴出资,从而使得这两个本应界分清晰的法律概念产生了交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的结论是,除了借贷这种典型的债的关系之外,投资者认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等,都不存在债务人“还款”的问题。相反,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各种权利,包括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权、请求发放股利的权利等,却正是体现其作为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体现。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赋予股东直接请求公司分配股利的选择权,同时通过其他制度安排来保证股东实现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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