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基金和信托的区别?
契约型基金是基金的一种运作方式,并不是基金公司采用这种形式运作就叫做“契约投资基金”了。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的规定,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其中契约型基金是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由委托人、受托人、监察人三方通过订立信托合同(即契约)而设立的基金。
从法律性质上来讲,契约型基金属于信托财产,因为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关系,受托人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职责是根据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由于信托具有财富传承的作用,因此也常被称作“家庭办公室”或“私人银行”。 而所谓公司型基金则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投资为目标的企业法人。
与契约型基金依靠信任关系不同,公司型基金的设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且需要备案。在基金管理方面,公司型基金的运作更加规范、透明,信息报送要求更严格,监管力度更大。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通过互联网渠道募集资金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它们一般采取的是公司型的基金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