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设立基金合法吗?
1、从合规角度讲,银行不能直接参与任何类型的证券交易行为; 2、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银行可以开设基金公司专用账户和投资者账户,以实现对客户资产的托管和支付结算功能,也可以作为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从而间接从事证券的交易行为。 但需要强调的是,虽然银行业务涉及基金领域广泛,包括基金账户开立与托管、基金交易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服务等,但这些业务并非银行的主要职责或核心职责,且均有法定的主体承担,如基金份额登记由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基金估值、核算、分红派息由基金公司负责。即便银行开展相关基金业务,也应属于其“辅助性”的业务范畴,且须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目前中国境内市场按照投资标的的不同,将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股票基金主要投入对象是上市公司的普通股和优先股;混合基金不限制基金的投资方向,可在股票、债券及现金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基金则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根据各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划分,有些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适合购买货币市场基金,而有些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则可考虑投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对于银行而言,在推介理财产品时,必须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推荐相匹配的产品,做到“理性”、“适当”、“合理”的销售原则。同时,由于理财产品投资方式相对复杂,特别是基金理财,涉及大量专业知识,金融机构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做好相应培训工作,确保销售人员能够正确解读产品说明书和投资报告,并在合理假设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和收益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