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基金公司做信誉贷款?
国内所有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都是受监管的,国家在2013年对包括信托、保险和券商等在内的行业进行了调整(新资管条例),明确了各大类金融公司的业务定位 和 经营范围。其中,银保监会负责管理所有的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保险业; 证监会则负责管理所有非银机构(含各类证券交易场所及参与主体)和最初设立时的四大小额保险公司(后增补了8家)。 新规出台前,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业界限,很多金融公司都涉足过相互不熟悉的领域,带来了一定市场风险。如以前有的银行发行同业理财产品,购买的是自己并不熟悉的大量的非银金融机构的资管计划。而有的证券公司做的则是股票质押式融资贷款,因为涉及资金全部属于自有资金,所以监管层面一直不太重视。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各类风险的出现,国家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制定各项监管规则和开展各项检查督导,逐步引导各金融公司业务回归本源。目前除了政策允许的一些创新型产品外,绝大部分同类业务都被禁止了。比如之前很火的保理业务,虽然名称中带有“银行”字样,其实质是商账催收和信用风险管理相关服务,因此被归为其他金融行业的商务服务业; 再比如之前的各种“宝”业务,其实都相当于一种债权投资模式,将募集到的社会闲散资金用于购买其他企业的信贷资产或应收账款(既不是直接发放贷款也不是投资,但实质是一样的),按国家规定,此类行为应属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信托”)的业务范畴。
现在,如果银行或信托公司开展类似业务,相对合规一些的说法是:根据客户委托,运用专业手段进行债务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