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企业改制批文?
这个真不可能了,改制已经涉及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不是某个机关或者某几个人能撤销的。 2013年之前注册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是有可能进行改制处理的,主要是将公司的性质由有限责任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原来债务的处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而之后注册的有限公司(含法人独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进行改制处理。 这主要是因为2013年之后注册的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法定注册资本金的责任,而不是原先的实缴资本金责任。 如果是法定资本金,那么由于注册资本金的改变,会导致股东需要追加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由于是有限责仼,即使破产,债权人的权利也只能要求公司以注册资金为限承担责任,不会追偿股东个人其他财产。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定的。 如果企业希望减少自身负债,唯一的方法就是进行破产清算注销,这实际上是最无奈之举。
如果企业确实不存在任何负债,那么只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即可,工商注销后,该主体消灭,一切问题也都随之消失。 但是现实中企业往往存在各种隐形的负债:比如对员工拖欠工资、社保,对这些负债如果不及时清偿,则可能会引起诉讼,最终强制执行,导致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影响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信用记录等等。 而最妙的是这些隐形负债大多时候并不会直接体现在账面上。 所以,很多企业家就动起了歪心思——搞一个虚假的改制,把企业变成另一个企业(当然,作为旧企业的股东,自己自然可以获得一笔补偿),从而实现“以假灭真”的目的。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造假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且一旦东窗事发,当事人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