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说明什么?
一、并购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和“协作”两种基本的经济行为构成的经济体系,所谓“市场竞争”当然就包括“产业竞争”和“企业竞争”两个层面;而所谓“企业协作”,自然包括“企业联合”与“企业兼并”两种方式。从微观经济的角度来看,企业兼并就是一种市场行为――它完全是基于企业的“理性人”假设基础的。
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滞后性,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知道自己面临的具体环境,所以企业必然会做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最优决策(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它就会失去“比较优势”,从而被其它企业所取代)。当两个或多个企业由于外部环境相似而具有相同的“比较优势”时,它们就会为了获得“垄断利润”而进行联合,由此产生了“企业联合”。如果企业联合不能形成“独占”或“垄断”局面,那么这种联合就必然不会长久。而当两个或多个企业发展方向相同,但资源要素又存在有限性的情况下,它们就会为了扩大自己的规模而吞并其它企业,从而产生“企业兼并”。如果没有其它外力作用的干扰,企业兼并势必会使市场中企业数目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剩下极少数的企业,这样市场经济才能最终实现。
二、并购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企业兼并对整个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横向兼并实现生产经营的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企业的合并,这不仅可以消除同业间的恶性价格竞争,还可以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二是通过纵向兼并来实现生产过程或相关联行业的联合,这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和市场议价能力,减少政府干预和企业经营风险,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的兼并,只要能够达到优化资源配量、有效率地使用资源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这一目标,就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三、并购可以实现资本增值,实现财富效应 一般来说,企业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实现融资后,其资产的价值就会体现在股票市场上。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公司发行新股的融资比例没有上限,但是过分的扩张并不一定会带来收益的增加,相反,可能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导致破产。从股东财富的视角来看,适度的并购是可以实现的,而且也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适度”并不是指金额上的“适度”,而是指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基础上尽量“不要过度举债”和“避免分散化投资”;只有把握好这两项原则,才能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否则,就可能像美国西尔斯有限公司那样,因为过度举债和分散化投资而导致公司的价值在短期内急剧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