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的说法最初来自《福布斯》杂志,指那些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态、依靠政府补助维持经营的企业。这些企业在运营中不投资,不进行技术改进或升级,没有人力资源规划,没有任何销售和盈利预期,几乎可以认为是经营亏损的空白企业;他们仅仅因为过去的历史原因而获得政府的补贴,如果失去政府的补贴,这些企业将难以生存。 但现实中的“僵尸企业”比这要复杂得多。 首先这些企业未必就亏损得这么大,有些甚至是微利的(比如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关键是他们的利润没有用于企业的再生产和技术的更新,全部分掉了或者用来交税收了,留下的是一堆闲置的设备。
其次,这些企业往往不是单一业务的企业,有可能他们还是某项业务的龙头,为了支持他们可能就需要其他的关联企业为他们提供配套服务甚至补贴,从而形成系统性亏损。 最后,这些企业往往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是安置就业的主渠道之一,即使经营再差也会有一堆人排队等着要进去。
基于上述理由,对这些企业就难以一刀切了。 在目前的状况下,对于僵尸企业的认定应该更严一些,考虑的因素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收入(政府的补贴等)以外,还应包括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递延税资产的核销等等。
对已经认定为僵尸企业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应及时清理退市,对于还有复苏希望的应积极扶持,特别是其中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僵尸企业”理应予以重点扶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