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投资的缺点?
风险不能有效分散 假设A、B两人分别有1万元,共2万元,各投到同一项目中,风险共担;如果各自拿出4千进行多元化投资,虽然总投入增加了一倍,达到2.8万,但风险依然是一样,并没有因此降低;如果C把1万块钱单独拿出来做多元化投资,尽管投资额没变化,但风险却变成了5000元——因为其他两人的损失由自己承担,而自己的损失其他人来分担。这就是“1+1>2”的误区。在金融资产组合中,各种资产的相关性越高,风险的不可分散性越强(相关系数为1)。比如股票和债券都属于金融资产,二者关联度较高,共同涨跌,风险难以分离。相反,房地产与股票则相关性较低,一旦投资其中任何一种,即便另一种下跌,总体损失并不明显。所以,通过购买房产和股票实现资产的平衡配置和风险分散是可行的。 但这里要指出,风险的不分散并不意味着一定亏钱或者赚钱幅度一定不如专一投资。因为影响财富的因素很多,市场波动只是其中之一。假如某人用于投资的资金本来计划用在子女教育金或未来退休基金上,无论是否采用多元投资策略,这部分钱都是不会动的。但由于通货膨胀等缘故,货币贬值,其用于投资的本金实际价值可能会减少。这种情况下,多元投资反而可能更加稳妥,因为不同资产类别在此情况下收益会相互抵消,平均下来整体收益并不差。但如果本来打算长期使用的钱突然急用,就必须全部变现,很可能出现折价套现的情况。由于此时资金需求十分迫切的缘故,投资者往往被动接受市场给出的低价,同时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