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税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企业欠税了法人会有影响吗? 答案是肯定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受到刑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申报,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纳税人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而直接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导致其债权、债务无法清偿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对于欠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税务部门还可以对其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如禁止其出境,限制贷款和消费等等。
但是如果企业是正常经营出现亏损而导致拖欠税款的话,作为法人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公司是企业法人取得独立财产权的实体,是企业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单位,因此由公司来承担民事责任;其次,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投资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股东要先以自己个人的资产对企业所欠税款承担责任,最后才能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因经营失误导致破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若确实没有个人资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但是,如果企业法人是恶意逃避纳税或者是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规定的相同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采取骗税手段或者一次骗取数额较大的税款且拒不追缴或追偿的,应当从严惩处。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但未得逞的,以犯罪未遂论处,同时适用上述规定,但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