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医院是怎么改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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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题目了,估计题主已经找到答案了。

就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医院的改制过程吧! 我们医院是某军工企业的医院,按企业建制成立的职工医院转制前隶属于该军工集团,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类型。 改制工作自2015年开始启动,由当地卫生局牵头,联合国资、财政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对我院改制相关事宜进行指导并审核批复。 先期准备工作开展于2015年2月,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改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改制工作的实施和推进;聘请专业改制机构对医院进行全方位诊断评估并提出改制方案;向主管机关报送改制申请及相关资料;在主管机关指导下,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改制工作。 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我院于2016年3月初形成《改制实施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请当地政府审批。

政府有关部门在审议我院《改制实施方案》时,重点对我院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审核,并委托中介机构对我院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要求我院进一步完善有关内容。经再次修改完善后,2016年7月9日,我院正式取得《改制通知书》,确认我院改制事宜获批。 为确保改制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我院先后制定了《规章制度建设及流程优化工作方案》《业务承接方案》等文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员工认真学习,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使全院人员熟悉了解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改制顺利推进。

2016年10月,我院完成了财产清查和工作交接,并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验证和调整。同年11月,医院全面开始运营并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在改制过程中,我们注意保持医院稳定,加强医患沟通,努力减少不良舆情,确保医疗安全。同时,积极开拓发展思路,调整经营策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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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矿企业医院是伴随着国有工矿企业这一特有的组织形式而派生形成的劳动卫生制度,是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在患病时看病就医的重要机构。厂矿企业医院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主要是厂矿企业医院作为劳动卫生制度组成部分的形成和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为了调动各方面力量,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为工矿企业生产服务的医疗预防保健队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医院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

在管理体制方面,明确了企业医院隶属企业,企业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企业医院和本企业范围内的防病、治病工作。在1957年国家卫生部、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矿企业职工医院组织问题的联合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医院的设置要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而定;规模小的企业应当设置卫生所以及卫

生所必要时可附设门诊部(科),而附属医院要根据生产情况可随附设、可不设,如果企业所在地附近或附近若干企业有合建的医院条件的,可以合建;企业医院、所都由企业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企业医院主要任务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和职业危害特点做好保健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各方面的预防工作以及负责本企业职工及家属的医疗工作。对于企业医院的附属职能及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院的关系也作了明确规定。

在这一阶段,随着我国工矿企业的发展,劳动卫生制度也随之越来越完善,从而推动了厂矿企业医院的不断发展。1949年到1959年10年间,全国建成的1万多人的企业由799个增加到1448个,增加81.3%,拥有大中型企业的城市达到93个,新建大型骨干企业500多个,仅“一五”期间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和中国以苏联帮助建设的技术资料为基础兴建的就有156个。企业规模的扩大,使企业医院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得到很大的发展。1959年底全国共有厂矿医院1737个,病床28302张,卫生所2934个,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和职员63133人,他们组成了厂矿企业卫生技术队伍的骨干,为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生产起了很大作用。在国家的重视与支持下,在广大劳动卫生工作者的努力下,劳动卫生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做好职业病预防等方面成效显著。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厂矿企业医院已发展到2691个,病床59787张,卫生所4585个,从业人员97456人。

第二个阶段为厂矿企业医院由高度集中的劳动卫生制度转向市场经济的医疗服务过程,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医院”体制变革与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厂矿企业医院开始了与国有企业同步的市场化改革。1985年开始,在国家经委、劳动部、卫生部《关于职工医院实行有偿医疗服务的几点意见》的指导下,职工医院开始实行有偿医疗的服务。1992年起,各地按着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改革,对医疗机构进行“三项改革”, 即实施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

革。由于企业医院属于国有企业所有,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化过程中,部分企业医院作为国有企业“辅业”改制而改弦更张,如首钢总医院改制为北京首钢医院,鞍钢总医院改制为鞍山市第一医院;大部分企业医院随着国有企业“主辅分离”,“主强辅弱”,由国有企业从“主办”到“自办”、“主办”再到“协办”“主协并办”,直至最后“参

股或者转让、出售”转制为国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甚至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国有”色彩逐渐消失,变成全民所有制医院、集体所有制医院乃至私营医院,由国有医疗单位变成民营医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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