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企业是什么部门?
我国目前管理企业的行政部门是工商局,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并监督企业经营是否合法;税务局则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核准企业纳税种类和级别;质量监督局负责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并发证,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环评资料进行审核和对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不破坏环境;统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公布... 等等,凡是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有利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法规和制度,都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我们目前的行政管理体系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尤其缺乏一套对企业家群体的有效监管机制!导致一些不良企业家有了可乘之机,侵害了国家、企业、消费者的利益。 我认为应增加一个行政职能部门,名称可以叫“企业家监督管理总局”,隶属于中央直属机构(比照国家安全部的级别),主要负责对全国范围内大型民营企业(资产规模大于等同于上市公司的那种)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协调和服务。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掌握了解全国大型民营企业的运营状况,包括财务、投资、销售、员工情况等;
二.对存在不良经营现象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营者及其企业,有权发出限期纠正通知书,必要时可直接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接受消费者对非法经营的举报,并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
四.与司法部门配合,依法批捕、起诉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者;
五.组织制定、执行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
六.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这样,通过一个独立的行政职能机构的专项执法,就可以很好地弥补现行行政执法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制止当前企业违法违规现象的严重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