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禁修豪宅?
从经济学上看,公共财政应该做三件事:一是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二是对私人产品的生产进行调控;三是弥补市场的失灵。 豪宅属于奢侈品,不是民生所需,所以不在公共财政的义务范畴之内(虽然理论上政府可以通过税和费的方式向居民收取资金用于建设公租房等保障房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但实际中很难操作)。既然不属于公共财政义务范围,就不存在“应不应该”的问题了。
当然,如果有人认为政府应该提供豪宅这种服务,也可以考虑通过征税方式让富人支持这项工程。不过我想穷人是不会支持建造豪标的,因为那会减少他们本来就不多的收入。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即使中国有能力建造豪宅,从财政上看也应该坚决不允许建设。因为政府的职责不在于满足少数人的高标准生活需求,而是在于照顾好绝大多数人的生活。
但是,如果政府真的那么穷,连提供基本服务的经费都有缺口的话,那自然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