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法国银行?
中法银行业合作的进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中国银行和法国外贸银行(BNP)共同组建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国际结算中心”两大机构,旨在促进两国贸易和对外投资的发展。随后在80年代初期,双方又成立了中国银行巴黎分行和法国外贸银行北京代表处。 1994年1月,中国与欧盟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当年6月底,为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欧盟承诺将欧洲最惠国待遇扩展到中国所有企业和公民。在此背景下,中国银行业开始全面提速对外开放的步伐。 1995年10月,国务院同意在中国设立欧洲货币市场,原外经贸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主管机关分别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外债管理和外币管理。1996年初,国务院批准《中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章程》并批准成立中国第一家投资基金——中法太平洋基金。同年,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委托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安排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境内企业通过境外金融机构借款,但严格限制项目额度和投资方向,明确单笔贷款不得超过8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主要用于能源、交通、通讯、冶金、化工等基础产业。
1997年10月,国务院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境投融资管理办法》,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法中介渠道,以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我国经济发展,并对有关跨境资金的汇划和监管做出了具体规定。1999年3月,又发布了《外币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允许境内外币资金市场发展,进一步满足居民的个人需求。
在政策红利下,一大批外资金融机构陆续进驻中国并蓬勃发展,其中不乏法国银行的身影。 1999年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渣打银行在上海设立了其在中国内地的首家分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从事个人银行业务;2002年1月,该公司获得总行资格,成为首家进入中国内陆的合资银行;2005年底,该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全业务资格的合资商业银行。
同样在1999年年底,荷兰国际集团下属的荷兰东洋银行(NEDO)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宣布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2001年4月,荷兰东洋银行上海分行正式开业,成为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中方的全资拥有的外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