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何时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决定,自2011年1月8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
《贷款通则》作为第一部银行业务管理法规,在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上世纪90年代,发挥了重要而又积极的作用。《贷款通则》于1996年6月28日发布施行,在1996年到2001年期间,作为中国银行业最重要的规范管理法规,对中国银行业合规运行起到了重大的指导推动作用,为中国银行业的转轨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0年至今,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担保法、物权法等一整套法律体系相继建立和完善,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结合市场风险变化,分别对各自管理领域内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和重新立规。作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级别的《贷款通则》,已滞后于实际业务和法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