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固定资产指哪些?
非固定资产是指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称为低值易耗品。如采购的办公用品、文体用品、书报杂志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可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或授权使用单位、部门自行采购)采购物资入库后,发放时由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下、300元以上由财务审核,1000元以上由所领导审核(特殊情况报矿批准)。
非 固定资产的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入库管理,并负责实物账务管理,财务部负责价值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用手续,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 中损坏需要维修、补充时,应将损坏物品退回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低值易耗品管理必须建立实物帐,实行出、入库签字制度,
保管人必须每月进行实物盘存。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变卖,均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报请所领导同意后处置,所得收入上交单位,记入其它收入,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置。本制度由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