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行业务有哪些?
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结构化融资业务、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新三板业务、财务顾问等,其中股权融资业务主要包括IPO、再融资(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等,债务融 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结构化融资等。
投行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承揽——尽调——承做——承销——持续督导”等环节,具体而言,立项是投行项目启动的重要环节,立项通过后,券商内核部会与项目组签订项目责任书以确认项目小组及保代、质控小组、内核部门人员;立项之后开始尽职调查,即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并制作工作底稿和辅导备案材料,准备进行报送辅导材料;在履行完辅导程序并经过辅导验收后,项目组即开始制作申报材料,再经质控部门审核,内核部门通过后报交易所和证监会审核;证监会受理后将进入初审、上发审会流程,在获得核准批文后即进入发行承销程序;公司上市或发行完成后,投行项目组还须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投资银行部门一般按照承揽业务类型不同分为“股权业务部”、“债务业务部”、“并购融资部”等,同时有“质量控制部”、“内核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投行业务质量控制及投行部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