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授信贷款有哪几个银行?
2015年4月2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马鞍山市分行、交通银行马鞍山分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马鞍山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马鞍山市分行、华夏银行马鞍山分行、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中信银行马鞍山分行、南京银行马鞍山分行、上海银行合肥分行等十一家商业银行签订业务办理合作协议,在全市主城区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试点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转贷条件、有转贷需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过程中,不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直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申请人向商业银行出具“商转公贷款承诺函”,由商业银行依据“商转公贷款承诺函”,为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担保。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持审批结果直接到银行办理商贷还款担保解冻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直接将资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试点基础上,结合试点运行情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效益,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