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暂不销售为什么?
2017年9月14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 其中指出,对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制定相应的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对公募资管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和保险资管产品分别做出了规定。 对公募资管产品的主要是“八不”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不对产品期限进行强制限制; 二是不再强制要求设立管理费;
三是取消投资门槛; 四是不限制产品的最低仓位; 五是不设产品规模上限; 六是不限制投资的行业分布; 七是不限制单一客户的投资比例; 八是不限制投资组合的比例。
对私募资管产品的主要是“六不得”原则。 “六不得”包括:一是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二是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和最高损失;三是不变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四是不变相突破投资范围和杠杆约束;五是不得利用金融衍生品规避监管和开展非法活动;六是不得将私募基金融资项目用于明股实债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通知还强调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在我国资管新规即将出炉的背景下进行的。
随着资管行业的迅猛发展,其风险也在逐步暴露。在监管层面,去年底以来监管部门陆续颁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对各类资管业务进行了统一规划和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