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炼企业生产什么?
国内现在共有126家合法合规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其中108家是地炼,另外18家是三桶油旗下的销售公司或中间库。 这些企业的油品都是从国际市场上购买的,通过不同渠道运输到国内进行分销,或者经过简单的加工(脱硫、加氢等)后供应市场。但是无论哪种方式,他们最终流向市场的中低端产品都是一致,即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计量单位的合格商品。所以,地炼并不是人们想像中的那样自己挖石油自己炼制成品油的“土鳖”厂商。
目前国内地炼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但多数企业规模都较小,只有个别企业拥有较大的年生产能力,比如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成品油能力高达500万吨;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也达到390万吨;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也有300万吨。
地炼企业主要生产的油品包括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料油以及特种油等等,可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求。 以山东省为例,作为全国首个“炼油化工一体化示范区”,这里聚集了众多地炼企业,也是最早的地炼整合方案出台地区。根据规划,该地区将形成4~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炼油集团和5~7个特色鲜明的化工集团。我们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区域地炼行业的格局会重新划分。不过,不管怎么重组合并,国内地炼行业总体产能仍然过大,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在所难免。
地炼主要是指基建或生产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石油炼制业务,多见于第三世界国家。炼油能力在20万桶/日以下,包括炼厂内和炼厂外的炼油装置。炼厂外的炼油装置也叫炼油点包括能力大小不等的炼厂和简易装置。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开始加入到炼油能力增长的行列里。其中部分增长来自于国有的大炼厂,但大部分增长来自于私营厂家和小型炼厂(即通常所说的地炼)。由于地炼比大炼厂具有更大的价格优势,因而发展速度要快得多。地炼大都使用高硫重质原油或其它质量较差的原油。在质量标准不严格的情况下,可以降低操作费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地炼一般不建油罐,所需原油直接进入常压塔进行蒸馏,生产的产品一般就近销售,没有销售部门和销售网络。地炼在加工能力上占发展中国家炼油能力的20%-30%,但在产量上只占20%左右。地炼的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的石油产品市场。
国有大炼厂和外国公司所属的炼厂所生产的产品价格较高,导致其销售量减少,经营困难。但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无力取缔这些地炼,只能制定一些控制措施,如限制地炼的发展能力,要求地炼与大炼厂一起参加政府分配的原油计划等。在多数国家,地炼生产的重柴油和重燃料油用于运输和某些工业锅炉。汽油产量可能只占产量的5%-15%,大部分用于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