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创建绿色企业?
绿色企业的概念目前尚不统一,国内一般认为“绿色企业”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一个出现率和出现频率都比较高的新词。 国际上的绿色企业概念主要出现在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联合国系列报告和文件中,1987年的《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全面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93年发布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发展是一种可持续的过程;它要求满足当前的需要而不会削弱子孙后代满足他们需要的能力。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有适当的方法来评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各样的因素。”此后,在联合国一系列相关报告中,绿色企业成为一个经常出现的概念。 这些文件对绿色企业的定义没有作明确的规定,但其内涵显然是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和经济特色的。
首先,“绿色企业”强调的是能够持续经营的企业。因为任何企业如果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不能持续生产经营,就不能称其为企业家,同样,如果企业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就不成其为“绿色企业”了。当然,这里所说的持续性是指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承受基础上的可持续性。
第二,绿色企业是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现代企业经营模式的实体。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市场和外资的力量。绿色企业无疑应该顺应这种经济潮流,以市场为目标进行经营活动,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为了适应全球化竞争的趋势,绿色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走规模效益道路,实施名牌战略,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绿色企业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重要性认识的加深,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并逐渐融入经济社会的各方面。1943年美国经济学家索洛提出了著名的索洛模型,该模型表明,当一国的人均收入较低时,其投资率和储蓄率都较高,此时经济增长较快,但经济增长的收益主要归资本所有者(即外国人)所得,经济增长的利益并不能有效转化为本国的实际收入水平。在这种模式下,一国民众尽管可能生活在一个高度工业化社会,但却有可能陷入“贫困化增长”的困境。
20世纪60年代的拉美奇迹似乎印证了这点。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工业产品不断升级换代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却并没有完全转化为民众的实际生活水平提高。这种无绿色含量的增长是不值得赞美的。显然,绿色企业必然是担当起相应社会责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