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分政策?
1.目前,对企业的优惠补贴主要有以下三类: 财政补贴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按照规定标准向企业支付的现金支持或者提供贷款担保。财政补贴一般可分为定向和定额两种形式。前者是给特定项目提供的专项财政补贴;后者是对某类行业、产品提供的稳定补贴。 目前国家没有对企业研发费用实行全额补贴,但对部分高新技术领域(如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等)的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20%进行补助。 税收减免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的,自2013年实施以来,力度逐年加大。
2.新政策: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可以获得哪些优惠扶持?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列明了十大类新兴产业,其中就包括生物医药。只要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属于以上十类中的某一类,就可以申请相关领域的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所得税: (一)蔬菜、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花卉、饮料作物以及其他种植业的收入;
(二)海洋捕捞业的收入;
(三)畜牧业(含兽药店)的收入;
(四)种植业、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免税收入;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其研发支出可以享受税前直接扣除的优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消除。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除政府以借款方式给予的资金援助外,其他应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 例如,对购置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所发生的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并可以在按规定计算所得额时加计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年度净利润分配是有一定的规定,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出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剩余的净利润才属于企业所有者(股东)分配。
一、年度应取得利润:利润=销售收入-成本-费用
二、年度应缴所得税额:所得税额=应取得利润*适用税率
三、年度净利润:净利润=年度应取得利润-年度应缴所得税额
四、年度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年度净利润-弥补亏损-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其它未分配利润
五、年度应提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年度净利润*10%(注:非足额提取累计5年的可免提)
六、年度应提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年度净利润*5%(注:非足额提取累计5年的可免提)
七、年度实际应分配利润:实际应分配利润=年度可分配利润*(1-未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率)*(1-未计提的法定公益金计提率)±其它未分配利润
八、年度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的剩余净利润:剩余净利润=年度净利润-年度应提法定盈余公积-年度应提法定公益金
具体到某企业怎样分配利润,应根据各企业具体实际确定。
利润分配是指对企业经过一个经营周期(一年)所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利润分配的原则是:一是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二是兼顾各方利益原则,应充分考虑投资者、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的利益,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三是企业留有足够的发展资金,企业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必须留存一定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四是分配与积累并重的原则,在资金运用上,应处理好消费与积累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当期分配与企业长远发展的关系。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企业具体利润分配时,可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与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即将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度的损益账内,如果上年是未弥补的亏损,应看本年利润能否弥补,如本年净利润弥补有余,才能进行下一步分配。二、按规定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三、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一步,分配给投资各方利润,按实收资本的比例或投资各方的约定分配。第二步,弥补亏损和提取各种公积金后形成的利润,经董事会(或经理会议)决定,也可向投资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