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金融机构吗?
不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所谓金融是以货币为核心的各种经营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包括一切与信用有关的事项。狭义的金融指以货币资本为经营对象的企业经营活动。一般我们把通过融资融券活动提供或获取资金或证券且具有相关资质或资格的风险管理部门称为“金融机构” 。
作为金融机构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依法设立;
②有清晰的业务边界和明确的业务规则;
③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④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和合规管理信息系统;
⑤具备一定规模的客户基础和一定的盈利能力。
目前,我国对各类金融业务都进行了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规则,从事相应业务的主体需要经监管部门批准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合法开展业务。例如,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才可以正式营业。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金融机构”其实特指“金融企业”,是指按规定可以从事金融业务的法人组织。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国的金融企业分为银行、保险和信托投资公司3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的金融企业还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农、工、建)的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交行)及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
5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