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怎么征收?
一、出租房产的,从2019年1月1日起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出租房地产的行为已经存在的(如租入再转租的),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租房屋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发票及复印件; ③房产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方身份证原件及复件; ④纳税人申请报告; ⑤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⑥《税款核定通知书》。
二、自建的房屋用于经营的,从2019年1月31日开始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自建房屋行为已经发生的(如建成以后闲置不用的除外),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供下列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可办理退税手续并按规定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①《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③《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 ④《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表》; ⑤《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⑥《房屋建筑物完税证明清单》、《土地完税证明清单》。
三、购置的房产用于经营(如开办工厂、公司、企业等)的,从买受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
四、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地,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应分别计算其应税面积,确定应纳税额。对不能分割的,应合并计税。
五、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