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抓肖建华了吗?
据我所知,中国法律是没有追诉期的。也就是说不管多久,只要被认定构成犯罪就可以逮捕并提起公诉。但是实践中一般超过二十年就不再追诉了。这个追诉期是法定的,不是司法机关随意定的。 当然肖某是否真的犯罪另说(这里只讨论追诉期)。
1.如果是经济犯罪案件,一般在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前会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而本案中肖某被抓应该是涉嫌非法集资之类的案件,这类案件大部分是经侦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既然是经侦侦查终结的,就要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即侦查终结后应该制作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如果超出侦查羁押期限,要说明理由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请;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所以说,除非像天津孙小果那样的,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领导都“犯意纵容”的不算。普通的案子,没有领导同意,警察不敢瞎搞的。
3.至于媒体所说的某某被带走时穿浴袍睡觉之类,只能说明这些媒体文盲无知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侦查人员带着手铐进门实施逮捕,属于强制措施中的拘传,要出示证件,宣读拘留决定书,保证被传唤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基本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程序正义的要求。
最后,我强烈怀疑这个答案怎么会被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