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金津贴怎么算?
2016年开始,上海市开始实行生育保险和生育假津贴并轨制度,由统筹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和发放生育假津贴; 同时,享受生育假津贴的年限也由过去的98天延长至174天。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起我国实施二孩政策,所以,只要符合政策的二胎在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都能报销。 另外,除了生育医疗费外,报销的还包括计划生育费用,包括避孕节育手术费(宫腔镜检查、输卵管疏通等)、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流产术和引产术费等。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包括下列各项:
(一) 女职工妊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治疗用品费等;(二) 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包括急诊观察室的费用、分娩门诊的费用、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和诊疗费;(三) 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医疗费。 其中,住院医疗费用需要先经经办机构审查同意,才能到相关医疗机构就医,进行结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只是计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钱,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女生的产假工资。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凭出生证明和单位证明,可享受七日护理假,其退休金或基本养老保险金照常发给。”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休产假不仅不能省钱,反而还要多花钱。因为除了向员工支付产假工资之外,用人单位还要负担员工的五险一金。 以女职工产假期间按月领取的生育津贴为例,按照《上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39.6%,若员工月工资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最高缴费比例达46.6%。 这还不包括员工个人应缴部分,以及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以一个生育津贴标准较高的城市为例,一名女职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就高达2万余元! 所以说,虽然生育保险能够带来很多实惠,但是也需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保、按时足额缴费。否则,就会像该女士一样,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