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什么时候成为特区?
1978年10月,中央批准上海省委为试点单位,可以自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探索。 (注:关于广东改革开放的论述很多,但是一般认为起点是在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同意建立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 10月,开放广州等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
作为试点单位的上海受到的冲击最大,最先面临的是通货膨胀问题,1983年全年物价上涨率达到26%,最高峰的1984年是24.4% 面对严峻的形势,上海开始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大规模发行债券,并启动投资承包制,以扩大社会需求。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随之而来的严重的通货膨胀也使这种政策失去了作用。
在这种背景下,上海开始寻求新的改革思路,1984年初,上海市提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把上海市建成一个具有国际水平的经济大都市。同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上海城市发展总体概念》。 上海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逐步形成并得到实践。首先是放权让利,加强宏观调控,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省(市)财政和企业管理权限;其次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金融信托业务,积极吸引外资;再次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各种形式的企业联盟,推动技术进步,开展多种经营。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上海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1984年的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