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票抵押几成?
1、目前,我国法律框架下允许股东以股权出质进行融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但是仅限于“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情况下,才会“以该工商登记作为债权的担保”;
2、所以,股东想将股权用来做质押,首先得遇到合适的债权人;其次,这个债权人还得能办理质押登记,即认可这种质押的方式;最后,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能够就股权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股东个人的房产,银行是不会认可的质押物,因为银行不具备对外出质的权力。但股东可以将房屋财产凭证、产权证交给债权人保管,签订借款协议,等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可以依法处置该房产来收回贷款本息。
如果确实需要银行提供贷款,又拿不出足够的房产进行质押的话,可以选择由第三人对房产进行抵押,然后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用于创业。 当然,用房产抵押从银行贷款不是唯一的渠道,除了银行,还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也可以申请贷款。
3、如果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可以用持有的股票进行质押,向券商或者信托公司等进行融资。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监管要求,单个客户证券账户持有的单一上市公司市值原则上不能超过500万元,且不能是风险警示板(*ST)或退市风险警示板(ST)的公司。 所以,对于市值较大的个股,可能就需要分多次进行质押了。 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则可以尝试以公司的股份进行质押,但目前来看,可操作性不强。 因为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操作:一是股本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已经发行并上市流通;二是最近一个财务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无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