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股票怎么办?
新三板挂牌企业符合上市条件的,可以转板至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不符合的,可以继续在新三板市场交易。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均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自由流转;同时,禁止利用股份转让平台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在全国中小投资者纠纷处理机构备案的,因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进行了规定。
新《证券法》实施之前,对于精选层转板上市的有关规定集中在原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中。例如,《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15号)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权益变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72号)对公司股东数量、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以及独立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但并未完全覆盖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未涉及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宜。
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已经与上交所、深交所签署转板合作备忘录,明确了转板的初步方案框架。根据安排,未来可能将会先出台有关转板的监管规则或办法,再行试点,有望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