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资产指什么?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益性资产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策性收益形成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资产,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学校、医院、交通、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益性单位的资产。
公益性单位的配套企业,以及在铁道、邮电、民航、广播等系统中既是企业又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三产”的房产、车辆等资产,应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被核销的资产损失,应冲减相应所有者的权益,不得列为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益性资产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策性收益形成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资产,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学校、医院、交通、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益性单位的资产。
公益性单位的配套企业,以及在铁道、邮电、民航、广播等系统中既是企业又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三产”的房产、车辆等资产,应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被核销的资产损失,应冲减相应所有者的权益,不得列为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