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预存几个月?
“公积金缴存”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即单位和个人分别按规定的比例(一般为12%)每月将费用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则涉及公积金的支取和使用等内容。 其中关于公积金缴存,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北京公积金中心就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直接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委托银行的公积金专户。
同时,公积金缴存和提取还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职工本人和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二是凡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及抵押物清单原件;三是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注销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还款明细》,确认职工贷款是否还清,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存在违规提取、挪用、骗提、骗贷等行为,或者逾期缴存达到六个月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