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是什么类科目?
“委托贷款”是会计科目,属于信贷及应收款项的下属科目之一 会计分录:
1、企业作为委托方做以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委托贷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银行作为受托方做如下会计处理(以放款为例):
借:贷款余额(或发放贷款利息收入)
贷:贷款收益/净息差(或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根据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还应将相应金额计入表外项目,进行相应的披露和报告。
3.关于委托贷款相关的账务处理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较为复杂,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
①企业只有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相关资质才能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②企业采用一次性收款法的,应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起,确认收到借款人的款项,并按规定结计利息;
③企业应合理估计可能的违约情况,准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加强管理;
④对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收回方式、期限、程序等内容应当进行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