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贷款怎么还款?
1、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2、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其中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当然,上述费用不是必须由保证人承担。 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诉讼费由借款人承担,那么担保公司的律师费就可以由借款人承担;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则律师费应当由担保公司承担。 3、一般来说,抵押和质押不产生担保效力,但金融机构作为特殊主体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金融机构通过抵押、质押的方式发放贷款,虽然是为了赚取利息收益,但是目的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所以抵押权和质权的设立是有效的。同时《物权法》第170条规定了担保物权的范围:“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特定性”以及“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据此,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对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