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红收什么税?
根据《关于股东取得分红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79号)规定,企业股东分得的红利收入,应该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纳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企业股东在分红时先扣个税,然后才能分配给股东们。 在实际中,对于合伙企业这种形式的企业,由于其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其分红就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
不过,对股份制企业上市前的分红要区别对待。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公允价值计税,不再区分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持股,都视为境内居民企业持有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其股息红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即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但该免税政策只适用于企业获得的第一笔红利的年份,不追补享受之前年度的所得税优惠。 比如A公司持有B公司30万股,每股收益1元,则当年可获得的税前利润为30万元,如果按规定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后为22.5万元,这22.5万元就是A公司的股权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