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贷款还是认房子?
1,认贷不认房,以房屋作为抵押的贷款,借款人已经有过房贷记录并且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存在着房产抵押贷款的记录,那么即使借款人全款买了一套房,银行也会认定贷款人名下已有住房,因此按照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待,利率上浮20%,审批更为严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首套房是商业贷款且还未还清,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会认贷又认房。这种情况下,即便借款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办理贷款的时候同样会被限制。 还有的地方规定更细。比如在北京,如果是同一身份证名下有了房子,再买的话,无论是否有贷款、无论是多少面积,都算二套了;而在广州,则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
2,认房又认贷。这种政策和第一点中的第二句话相对接。即借款人在任何城市的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只要有记载,不论是已卖出去或是租出来的,均视为已有房产,再次申请贷款的时候,就会受到限制。
3,认房又认贷,但根据情况不同,执行的标准也有差异。例如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如果一套自住的房源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另一套则是小户型二手房,即可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第三套房产。而对于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将不能获得贷款。 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适用于本地居民。对于外地户籍人士而言,大多数城市则采取的是较为严格的“认贷不认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