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质押股份?
“抵押”和“质押”是最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这两个概念很容易混淆,这里做个简单的介绍: 抵押是指以动产或不动产设定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而质押则是以动产或权利凭证(如股票)进行质押,作为债权的担保。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将财产交付给债权人。从本质上讲,抵押属于法定担保方式,质押则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以房屋等不动产提供抵押的情况并不常见,因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相对复杂且存在较多瑕疵,而银行也倾向于选择保证人或者第三方质押的方式来规避风险,因此实践中最常见的还是动产质押。而相对于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由于不存在实物形态而更容易操作。
《物权法》规定可以质押的财产包括:存款单、仓单、提单;债券、股权、基金份额;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 其中,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首先应当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签订书面合同,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将其应收账款交存贷款人或第三方监管账户,由贷款人依法享有对债权的支配权和转让处置权;同时,借款人或第三人要向贷款人提供权属证明以及必要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