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哪天开盘?
2015年2月27日(周五)晚,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广州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 广州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二、未依法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及李海先生、张冬梅女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项及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供投资者知悉。 广州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不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而且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披露。2月28日晚,公司公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15 年2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2号。
鉴于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涉事项属于有关行政部门的认定意见或建议,尚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行政处罚,所以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相关的罪名的有关规定,也不能直接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因此不能简单得出“华宝集团及其相关负责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的结论。 但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的相关事宜是否属实仍待考证,如果确属事实,则涉及的罪名可能包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实披露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