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财政转移支付吗?
美国没有中央财政,所以谈不上什么“转移支付”了。 美国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委托的契约关系(合同预算):每个州长要自己申请预算,向国会提交州政府的开支计划;而联邦政府的拨款给各州也要各州自行申请! 举例来说:2012年,阿拉斯加州政府在申请联邦经费的时候,一共申请了46笔补助,总额达到5.3亿元,其中包括对渔业、煤矿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加工行业等产业的资助。
当然,这46项补助中也有一些看起来像是“转移支付的”——比如给贫困家庭发的食品券(food stamp),这个看起来像是对穷人的“转移支付”,但实际上是因为联邦政府通过税收手段掠夺了百姓的钱然后给了你,从本质上来讲这是一种补贴,而且是在你交了税之后给你的补偿……但这些项目都是“无偿使用纳税人资金”的。 相比之下,中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就大方多了——以2017年为例,省级财政收入9851亿,支出10159亿元,赤字308亿元;市级财政收入2288亿元,支出2388亿元,赤字100亿元;县级财政总收入2694亿元,总支出2801亿元,赤字107亿元——这些钱都是取之于民并且主要是用之于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