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没有总理?
这个问题很有趣,美国建国之初是设有首席行政官(CIAO)这个职务的,当时总统与国会互相制衡,而且有任期限制,比如华盛顿只任了两届总统就退休了。1789年设立的首席行政官一职是由国会选出的,但第一总统杰斐逊认为这种制度会导致总统权力扩大,于是提议废除首席行政官,设立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统帅。他的倡议得到了采纳,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至于美国没有设总理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历史传统和国内政治使然。在美国,人们很早就认为总理(Prime Minister)一词具有英国血统,带有封建意味,不能适用于美国的制度;加之美国自独立以来一直在实行共和政体,因此更没有必要设立一个总理职位来代表政府。从历史上看,美国也曾多次出现副总统兼首相的情况,例如林肯在第二次就职典礼上就曾同时兼任总统和首相两个职务。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有些州议会选举中有“总统和首相”这一选项,用于投票给一位候选人兼总统和首相两职。所以可以想见,在没有实行共和制的古代美国,是极有可能设立总理一职的。
当然现在再探讨美国是否应该设立总理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毕竟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美国不需要也不应该在制度设计上求全责备。况且像英国这样小国都能成为世界上唯一持续存在至今的世袭君主立宪制国家,美国这样一个大国又有什么理由不能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