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车算金融科技吗?
从狭义的角度讲,小黄车不算金融科技。 但是如果从广义的角度呢?那就值得讨论了。 我们给金融科技下一个定义: 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最早出现在1995年,是指“由技术驱动的金融”,其目的是利用创新的技术来改进业务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获取信息。 这个定义指出了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方向——改进业务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传递信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共享单车完全符合这一概念。因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确实起到了改变行业格局、重塑行业面貌的作用,使得这个曾经充满“人”“情”“关系”“水”的领域变得“阳光”与“透明”起来。
当然,我这么说是基于现有的监管环境做出的相对保守的判断。如果未来监管机构放开对P2P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限制,将小黄车归入到金融科技范畴内也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因为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共享,而共享经济的本质就是整合分散的资源,实现最优配置。这一点无论是对消费还是对投资都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以滴滴打车为例,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帮助司机优化路线、减少空驶、增加收入;同时对于乘客来说,同样可以通过平台计算出最佳出行时间,以及是否需要乘坐等其他更为个性化的问题。这种“供给+需求”的完美匹配正好反映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下,数据对资源配置的核心价值。 这正是金融科技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