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不是赌博性质?
先说我的结论,再解释原因 结论:投资(证券投资)不是赌博。
原因: 我首先想说明一点,我这里说的“投资”是广义的“投资”,它包含了生产性投资和消费性投资。因为如果不考虑生产和消费的问题的话,那么所有经济行为都可以归结为消费行为,这样在分析上就会遇到极大的主观困难;而人们通常意义上说的“投资”其实就是指生产性的投资,如开办一个企业。但我这里讲的“投资”除了生产性和消费性投资之外还包含了一种特殊的行为——对冲风险的投资。
之所以把对冲风险的投资单独提出,是因为这种行为具有两重性:从短期看它的收益和风险类似债券,但从长期看它的平均收益却接近于零,因此这种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规避风险的行为。既然它是一种规避风险的行为,那它就不应该被称为“投机”了。虽然这种行为会在短期内造成亏损,但这种亏损的大小是有一定限度的。比如,如果你打算用10万元来开展一项业务,那么在开展这项业务的过程中你最多只能损失7万元左右[1]。
尽管在短期和长期内对冲风险投资的表现不尽相同,存在一定幅度的溢价或者折价,但它们均符合凯恩斯关于有效市场的假设。凯恩斯的有效市场假说仍然成立。 凯恩斯认为,任何能够被准确预测的事件都不值得从事。也就是说,如果一项投资预期回报的幅度可以准确地被预测出来,而且这个预期回报小于无风险利率[2],那么这个投资就是愚蠢的,也是不值得开展的。
举例来说,如果我们通过计算发现一项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低于国债收益率,那么我们就可以肯定这项投资是不明智的。因为国债收益率代表的是无风险利率,任何高于无风险利率的预期收益率都是不可能通过准确的信息预测出来的。所以凯恩斯认为,只要一项投资的不确定性可以被数量化,并且根据概率论做出量化估计,那么该项投资就是愚蠢的。换句话说,只要是投资就应该可以在数学上被证明是愚蠢的。
但凯恩斯也同时指出,人们总是试图寻找那些暂时没有表现出聪明行为的策略。当一种看起来非常“愚蠢”的策略最终显示出良好的收益时,人们就称之为“聪明”。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问题。假设市场上只有两种股票,一种是价格稳定的股票A,另一种是价格波动很大的股票B。
假定在一段时间内股票B的收益率是-5%,而股票A的收益率是4%。此时人们会说股票B的策略很糟糕,而股票A的策略很好。但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凯恩斯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虽然短时间内股票A的表现看上去很好,但它其实是依靠承担更高的风险获得的。如果把时间轴拉长,它其实并没有比股票B表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