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资属于流动资产吗?
“流动”不是资产类,而是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类,指可以在1年或1年内变现的资产,如现金、存款和短期证券等; 固定资产不属于流动性项目。
但是,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下,除了上述可立即变成现金的流动资产外,还有一项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中就包括投资,它是指各类投资到期限届满后可回收的资金总额,包含股票等权益性投资及债权性投资。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于短期投资,应该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长期投资则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全部价款或出售收回金额确定其价值。 但是,企业通常不会这么严格地执行,尤其是那些资金暂时有富余的企业或公司为了调节利润而进行操作的企业。它们往往会将所有的投资项目都按短期投资对待处理,以实现资金周转效率的最大化。
这样,它们就可以通过增加销售来提高当期利润,而无论这些产品是在生产还是待销,或者是否真正处于周转期。只要账面的短期投资减少,他们可以通过将手中持有的存货或正在生产的半成品以及尚未开始生产的产品提前卖出去的方式来实现。这种提前交易实际上并没有给公司带来真正的现金流入,只是将本来应该在以后期间流出的现金在短期内提前流出而已,这种交易的实质是一种没有实际经济基础的支持的帐面上财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