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由什么监管?
1、公募基金的监管主体 公募基金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国目前对公募基金的监管主要涉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和基金行业协会等。其中对于基金的核准、备案、注册和监管原则等,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而对于基金从业人员的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则主要由协会进行自律管理。
2、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准决定: (一)基金管理人设立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住所、名称、经营范围; (二)基金份额发行; (三)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结算; (四)基金投资运作的有关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履行对基金行业的监管职责。
3、基金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责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依法实施自律管理。具体包括: (一)制定会员资格和业务标准; (二)监督会员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的信息披露; (三)调查违规案件,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四)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违法建议; (五)中国证监会对自律组织的业务活动给予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