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发展基金在哪登记?
现在办理的条件已经松动了,不需要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了 (一)设立步骤
第一步,申请筹建。申请者向市文资办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第二步,审核批复。市文资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意设立的,核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材料上报。申请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国家、省有关部门上报申报材料;
第四步,评审确定。由市文资委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审,提出扶持项目计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
第五步,签订协议。由市财政与被扶持单位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步,资金拨付。协议正式生效后,经市文资会审议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款(拨款的程序按照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证明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4.文化产业项目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2)项目开发的有关协议、合同、批文等文件的复印件; (3)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4)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5)项目经费估算及预算说明,附经费开支明细;
(6)项目预期目标和成果;
(7)项目实施时间表;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