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苏稻是稻香村吗?
是的,“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的商标之争终于有了结果。 据新京报报道,10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苏州稻香村侵犯原告北京稻香村拥有的第3988724号“DAXIANGCHEN(稻香村)”文字商标及第5385855号“”图形商标专用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10万元。
据了解,该案涉及国内商标和境外商标、涉外观设计和著作权等诸多法律问题,诉讼时效长达十年。因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故被告不仅存在侵犯商标权的问题,还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定被告赔偿原告21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双方表示均将考虑上诉。
自打成立之日起,“稻香村”这三个字就一直缠绕着北京稻香村。
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3988724号 “DAXIANGCHEN(稻香村)”文字商标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咖啡;茶;糖;糖果;蜂蜜”。
2010年,又核准第5385855号图形商标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含酒精饮料;葡萄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苏州稻香村开始在电商平台上销售产品。由于线上交易往往难以查清交易行为的具体地点,因而给北京稻香村的维权行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不过,通过不断的努力,北京稻香村还是发现了苏州稻香村的多个侵权事实。
早在2014 年,北京稻香村就向海淀法院提出了指控苏州稻香村侵害其商标专用权的诉讼,请求判令苏州稻香村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法院开庭审理查明,被告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大量销售标示有“稻香村”字样或图形的商品,所涉商品种类多达百余种,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还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