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内部股算什么?
公司经营好,业绩好的话,股价就应该上涨啊.... 所谓内部分配股权,其实质是老板们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将公司一部分股份让给高管和员工,来激励他们更好地工作。这些股票并不对外流通,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方可转让。当然,老板们也要付出一定代价,比如,每股1元的面值,分给5个人,每人分得20%,那么每个员工的出资就增加了6元,如果每年利润率都是10%的话,员工们的这笔投资4年后就可以收回。这样,既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又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所以这种激励制度是很有利的。
但问题也显而易见。由于是内部交易,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定价是否公允,就有待权衡了。而且,对企业的监管也应该加强。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根据新税法规定,该部分收益须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员工取得的这部分收入属于非货币性收人,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第四条规定,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的征收办法分别执行。即,企业实行年薪制或绩效工资制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应全部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全年应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业的营业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统一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