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分几年弥补?
公司法里规定的用利润进行弥补亏损,这里的利润应该指的是未分配利润吧,所以应该不是税后利润。 税法对用税前利润补亏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是有相关限制的。
因为所得税是税后利润交的,现在要拿出一部分来补亏,那么这部分补损失的款项就从未分配利润里面出(因为已经交过税了嘛)。 但是如果企业有亏损的话,在纳税评估或者汇算清缴的时候可能会让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亏损时,应当先以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不足弥补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当年亏损额最高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10%。
从法律层面来说,企业亏损是可以长期累计结转补亏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往往会限定企业连续亏损的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并且5年内累计亏损金额不能超过利润总额的10%。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无限制的累计亏损,逃避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