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异地购汇么?
1.企业购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境内机构或个人直接或通过其国外代理行从国外购买外币、外汇现钞,或向银行借款取得外币,均须填报《进境货物申报单》,经外汇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其中,以支付补偿贸易项下及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等进口货款的,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复印件;以支付境外信用卡透支款、个人旅行支票存款账户支出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支付其他方式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资料。
2.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经常项目(CPR)和资本项目(CPT)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在经常项目下,除特殊规定外,都允许企业购汇。
3.对于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交易,国家规定有具体的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和〈境外投资申报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境外单位”)的投资计划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应当持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批准证书。
经外汇局审核无误后,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许可证》(简称《外汇执照》)。 境外单位的注册资本金(外币,下同)需全部汇入。境外单位分立、合并、迁移、变更注册资金等事项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应当先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到外汇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