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几年?
1、会计准则里没有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 2、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财会〔2006〕3号)中,对计提坏账准备的存货、应收账款等五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收回金额后的差额的确认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可收回应偿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和方法确定:(一)可收回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的账面余额扣除有关财务费用后加以比较,可收回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的帐面余额小于其账面损失,应当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算可收回应偿的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①逾期时间的长短;②债务人的实际经营情况;③债务人的履行能力;④交易双方以往的信用状况;⑤其他相关因素。
(三)有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应偿金额的,应当将债务的计税基础调整为零,同时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费用。
3、所以,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限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实施。 企业发生坏账,应该计入“资产管理”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科目,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或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