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下跌谁在抛售?
首先,在A股市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方向是一致的,即做多(买入)、做空(卖出)。 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A股是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进行成交的,因此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先买到的筹码,因为市场行情变化,亏损了,而之前卖出的筹码,却盈利了;同样,先买到的筹码,由于市场行情好转,赚钱了,而之前卖出的筹码,却亏损了。 所以从结果上看,还是个人投资者亏钱了! 但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导致个人投资者盈亏的关键因素不是别人卖了,而是行情的涨跌幅。 举个例子:假设张三先花了10元(成本价)买了一手(100股)某只股票,几天后,因为看好该股票,打算加码投资,便又花20元(新的成本价)买入同一只股票的同数量(100股)的股份。那么,按照上述原则,张三这次购买行为必然会导致一部分股民的持股市值减少,而另一部分股民的持股市值增加;并且,后买的这部分股民所持股票的涨跌情况会与张三完全一致。这样,张三就实现了“以更低的价格买入更多的股票”的目的。 当然,对于整个市场来说,此时因股价上涨,流入市场的资金量要大于流出的资金量,所以整体上是买入的人赚了,卖出的人亏了。但对于个体而言,因为张三先前已经支付了10元的购买价格,所以他此时的获利必须来自于那些以低于10元的价格出售股票的人,也就是那些在下跌过程中出售股票并因此导致自身损失的人。换一句话就是,必须先有人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卖出,才有机会出现有人以高于价值的价格买入,才能促成交易且实现整体资金的流通与增值。否则,如果所有人都是高溢价买入,谁又是那个以低价卖出从而被他人赚取差价的人呢?显然不可能有这样的“冤大头”存在。
所以,从本质上来讲,所谓的“低位抛盘”其实是由投资者对后市的不同判断导致的不同操作策略而已,并不是由别人抛售导致了你的亏损。 反之亦然,当你准备进场时,其实就是给了他人出货的机会。所以,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有“接盘侠”不存在。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成为别人眼中的“接盘侠”。这恰恰证明了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必须是基于真实存在的,是不可能有“占便宜”或“吃大亏”的情况存在的。不然的话,任何一笔交易都要么就是“吃亏”,要么就是“占便宜”,那交易就没有任何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