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牌是什么原因?
上市公司因自身原因,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时候,可能会停牌。这个风险点需要投资者着重注意!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13条第8项:“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9项:“公司存在下列重大事项且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时,本所可以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转为其他风险警示: (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未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但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公司预计将会承担巨额损失或者将遭受其他严重财产损失的; (二)公司主要财产已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且仍处于持续状态中的;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刑事犯罪,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且该刑事案件可能导致公司重大违法导致的后果发生的;
(四)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 ” 以上只是列举了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部分类型,并不全面,实际中还有很多情况导致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此不一一列举。